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石秀秀)上月29日,德城區新湖街道明湖社區收到轄區商戶王先生送來的錦旗。錦旗背后是社區牽頭、多方合力,圓滿解決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故事。
王先生在城隍廟商城沿街租賃了一套門市房,自2023年起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其間合作順暢。去年春天,突然有人上門查看并聲稱自己是房東,要求王先生補繳欠下的房租。至此,他才得知,之前的租賃合同是與“二房東”簽訂,不具備法律效力,且“二房東”并未及時將房租轉交給房東。
“我按時繳納了房租,但是‘二房東’卻拖欠了半年沒有交給房東,我肯定不能再給了,折騰了好幾個月也沒解決,都影響做生意了。”無奈之下,他撥打了12345市民熱線,尋求解決辦法。
去年11月,明湖社區介入調解。社區黨委書記、合家歡調解室負責人馬振通過多次走訪當事人,厘清糾紛來龍去脈。原來,房東認為王先生作為房屋實際使用者應與自己補簽租賃合同,并補繳所欠房租。王先生感覺冤枉,認為這是房東與“二房東”之間的矛盾,他并未拖欠房租,不應該再重復繳納房租。“二房東”表示由于資金周轉不開,并非有意拖欠房租,等生意有了起色,一定會把所欠房租如數交給房東。
明湖社區依托共建單位協同聯動機制,召集街道綜治中心、車站街派出所、山東銅鏡律師事務所,組織三方當事人協商座談。
“通過咨詢律師、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我們給三方進行詳細的解釋說明,明確各方權責。”馬振介紹,在調解過程中,發現他們由于數月的矛盾沖突,產生明顯對立情緒,便通過單獨約談方式緩解積怨,幫助他們重建信任關系,逐步消解因利益分歧產生的對立心理。在針對三方利益分歧方面,采取“分步推進、換位思考”方式反復溝通,幫助他們樹立“和則兩利,斗則兩敗”的共贏意識。
經過10余次調解,三方最終放下芥蒂,在租金支付、租賃合同簽訂、過渡期安排等方面,均達成一致意見,并于上月20日簽訂調解協議,圓滿解決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