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高敬)生態環境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近日共同發布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
這是記者從生態環境部2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今年是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十周年。自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以來,各地有關部門共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約6.6萬件,涉及賠償金額約352億元,推動了一大批受損生態環境得到修復。
據悉,此次發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覆蓋生態環境、城鄉建設、水資源保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多個重點領域,并首次納入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除典型案例外,四部門還同步發布了39件參考案例,與典型案例互為補充。
裴曉菲介紹,這些案例為后續制度的完善、實踐的深化提供了范本。其中,青海木里礦區非法采礦案,對生態環境破壞程度大,影響范圍廣,賠償義務人多,涉及賠償金額約50.56億元,是目前全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
他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化改革,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更加規范、更具實效,讓“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理念深入人心,助力美麗中國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