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朱高祥)3月31日,民政部公布8起非法社會組織典型案例。這批非法社會組織未經登記打著行業協會等旗號開展活動,損害企業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破壞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秩序,侵蝕社會組織公信力,均被依法取締或責令解散。
在“中華志愿者協會永康鄉村振興惠民服務站”案中,“中華志愿者協會永康鄉村振興惠民服務站”未經依法設立,擅自以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義進行活動。該非法社會組織冒用中華志愿者協會(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地方代表機構的名義,打著支持“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旗號開展虛假宣講活動,并以“繳納99元享受助學、助老等項目服務”為誘餌,欺騙部分學生家長、老年人交錢入會,侵害了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5年7月,浙江省永康市民政局依法對其予以取締。
在“河北省女書法家協會”案中,“河北省女書法家協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對外宣稱是某行業組織領導下的群眾性社會團體,制定有組織章程,設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等職務,下設“河北省女書法家協會培訓基地”等機構,多次以“河北省女書法家協會”名義舉辦書法展、書法征稿等活動,擾亂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秩序。2025年11月,河北省石家莊市民政局責令“河北省女書法家協會”予以解散。
這批案例還涉及“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管理協會”“中國低空經濟聯盟”“中國聯合國采購促進會國際商務工作委員會”“中國頂級烹飪大師匠傳委員會”“山東省老酒收藏協會”“粵港澳大灣區低空經濟無人機協會”等6家非法社會組織。
民政部提醒有關機構和社會公眾,在與社會組織開展合作或參與其活動時,可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微信號:chinanpogov)核實其身份;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請及時向屬地民政部門舉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