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劉開雄)記者4月9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重慶、貴州、寧夏、山東等地稅務部門在當日曝光4起社會教育培訓行業涉稅違法案件。目前,此次曝光案件的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從曝光的案例看,涉案企業存在私賬收款、少計收入、騙享優惠等偷逃稅行為。如重慶市江北區金標尺職業考試培訓有限公司通過個人賬戶收取資金等手段,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銅仁市紅色二八職業技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通過未按稅法規定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人為調節利潤等手段,進行虛假申報并違規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等。
社會教育培訓行業是民生服務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社會教育培訓往往收取較高的培訓費,個別經營主體卻通過個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既違反稅收法律法規,也破壞法治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教育培訓經營主體長期依賴“預付制”模式,不少經營者將預收款視為自有資金,通過不入公賬、私人賬戶收款等方式截留收入,試圖以此緩解現金流壓力或延遲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增值稅法施行后,相關配套法規已明確,納稅人銷售服務先收款、后分期提供的,按照實際服務開始日與合同約定日孰先原則確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并對全部預收款一次性申報繳納增值稅,“新規統一了服務類預收款納稅口徑,明確預收款不再適用分期納稅,嚴防潛在風險。”
“教育培訓行業的長遠生命力,在于教學質量與合規誠信。”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表示,各類經營主體及從業人員要切實增強法治意識,摒棄僥幸心理,把合規經營作為立身之本,守法經營、公平競爭,實現持續健康長遠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