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我市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自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具體補貼實施細則將在2026年山東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出臺后按程序印發實施。
市商務局發布的《關于2026年德州市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中,明確了兩類補貼方式的初步標準,最高補貼額度可達2萬元。該政策面向個人消費者,提供“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兩種補貼方式。
報廢更新針對淘汰老舊車輛并購買新車的消費者。報廢的舊車需滿足以下注冊登記時間要求:汽油乘用車為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為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新能源乘用車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
在此基礎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可獲得新車銷售價格(價稅合計)12%的補貼,最高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可獲得10%的補貼,最高1.5萬元。報廢新能源車后購買燃油車則不享受補貼。
置換更新則針對通過售賣方式轉讓本人名下舊車并購買新車的消費者。換購新能源乘用車可享新車價格8%的補貼,最高1.5萬元;換購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可享6%的補貼,最高1.3萬元。
《公告》明確了申請補貼的核心條件,消費者需特別注意:參與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或乘用車舊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或轉讓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新購置的符合條件的乘用車,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德州市內開具。政策實施期間,每位消費者只能選擇享受一次報廢更新補貼或一次置換更新補貼。
對于在2026年1月1日至我市具體補貼政策發布期間,已經完成舊車報廢或轉讓、并購買了符合條件新車的消費者,市商務局提醒務必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材料。待我市實施細則發布后,即可按指引通過指定平臺提交材料申領補貼。
目前,對于2026年申報通道的開通時間、是否采取限額申領措施、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限制等問題,市商務局正在積極協調上級盡快明確,建議廣大市場主體和個人消費者密切關注。
為方便消費者咨詢政策細節,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設立汽車以舊換新消費者咨詢電話。消費者可根據所在區域撥打對應電話,了解政策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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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兵 通訊員|孔國學 編輯|付雅杰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