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偉
北京市昌平區與門頭溝區近日正式實施《戶外登山涉險救援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可向被救援人員追償合理費用。目前,已有多名被救者通過捐贈救生衣完成“公益代償”,實現了救援成本向公共安全資源的轉化。此舉為戶外救援治理開辟了新路徑,在懲戒與教育之間找到了平衡點。
部分戶外愛好者盲目冒險的行為長期消耗著公共救援資源。公共資源不應被視作隨意取用的“免費午餐”,否則可能助長僥幸心態,昌平與門頭溝推出的“公益代償”機制,正是對這一問題的積極回應。該模式允許責任人通過捐贈應急物資等方式履行償付義務,使消耗的救援資金轉化為在地安全保障資源,這種方式在落實個人責任的同時,引導當事人從“資源消耗者”轉變為“安全助力者”,讓責任承擔成為一堂生動的公共教育課。
公益代償展現了社會治理的智慧。追償的核心目的不在于懲罰,而在于通過恰當方式實現警示效果,將經濟賠償轉化為具體公益貢獻,堅守了“救援應有成本”的原則,促使人們在行動前審慎考慮風險,同時也為當事人提供了回饋社會的可行途徑。這種做法不僅減輕了公共救援資源壓力,也深化了“責任自負、公益共擔”的社會共識。
當前公益代償機制尚在探索階段,需要在實踐中持續完善。違規情形的認定標準有待進一步明確,救援成本的核算需要建立透明規范的評估體系,公益轉化渠道也應逐步拓展。除了物資捐贈,志愿服務、安全宣導等方式都能增強代償的社會效益。各地在借鑒相關經驗時,應結合自身實際,注重程序公正與操作可行性,確保追償機制真正發揮規范行為、節約資源、教化公眾的作用。
“公益代償”機制構建了一個讓責任落地、讓善意循環的治理方式。我們相信,通過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戶外活動安全管理將朝著更加規范、公平、可持續的方向發展,為構建責任社會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鑒。(來源:德水觀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