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文慧
近日,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一支“暴走團”凌晨四點播放音樂擾民的事件,引發廣泛關注。這一事件不僅讓周邊居民苦不堪言,更將公共空間使用與個人權益平衡的議題再次推到公眾視野。健身本是追求健康的正當選擇,但任何自由都不能凌駕于他人權益之上,唯有守住文明底線、凝聚共治合力,才能讓健身成為城市文明的風景線,讓安寧成為群眾生活的常態。
隨著全民健身熱潮的興起,“暴走團”作為一種集體健身方式,既豐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傳遞了積極健康的生活理念。但是,“暴走團”擾民、占道等亂象頻發,其中,凌晨時段高分貝播放音樂擾民問題尤為突出。凌晨四點,正是多數群眾酣睡休憩的關鍵時段,“暴走團”的音響聲不僅干擾了周邊居民的正常休息,更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將個人健身的愉悅建立在剝奪他人安寧權的基礎上,既違背了社會公德,也觸碰了法律底線。
此次,相關部門接到市民反映后,迅速聯動壩陵橋街道、轄區派出所開展核實處置,約談“暴走團”負責人、明確整改要求,推動問題及時整改,這一做法值得肯定。反觀以往,部分地區類似擾民問題之所以反復出現,根源就在于監管缺位、響應滯后。此次快速處置,不僅及時化解了矛盾,更樹立了群眾訴求無小事的治理理念,為后續規范集體健身行為提供了良好示范。
整治“暴走團”擾民,不能止于一次約談整改,更要破解“健身自由”與“公共安寧”的平衡難題,做到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相關部門要強化剛性約束,筑牢法治底線,加強常態化巡查管控,明確集體健身的時間、音量、場地邊界,對違規擾民、屢教不改的行為,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打破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讓法律從紙面落到現實。要結合轄區實際,優化服務供給,滿足合理需求,科學規劃公共健身空間,開放閑置場地、增設健身設施,為“暴走團”等集體健身群體劃定專屬活動區域,引導其規范開展活動,從源頭化解矛盾。“暴走團”的組織者和參與者,應摒棄自我優先的執念,常懷同理心,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合理調整活動時間、控制音響音量,避開居民休息時段和密集區域,做到健身不擾民、娛樂不添亂。
城市是每個人的共同家園,公共空間不是某一群體的私人領地,需要人人守護、彼此體諒。唯有堅持群眾導向、強化法治保障、凝聚共治合力,既保障群眾的健身權利,也守護群眾的安寧權益,才能讓健身熱潮與城市文明和諧共生,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在安寧有序的環境中享受健康生活,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有序的城市氛圍。(來源:德水觀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