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現就報送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情況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送要求
根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專業機構每年對其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進行合規審計,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網信部門報送合規審計情況。
二、報送時間
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于每年1月底前報送上一年度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情況。
三、報送方式
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情況報送工作采用線上方式。請直接訪問“個人信息保護業務系統”(https://grxxbh.cacdtsc.cn),按照系統首頁提供的《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情況報送系統填報說明(第一版)》,報送合規審計情況有關材料,也可從中國網信網(https://www.cac.gov.cn)首頁“全國網信政務辦事大廳”欄目訪問“個人信息保護業務系統”。
四、法律責任
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并報送合規審計情況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理。
特此公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