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健康,2月5日,平原縣發布《關于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對該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進行調整。
新《通告》依據國家及省級有關要求,將城區細分為兩類管控區域,實施差異化燃料禁令,全面收緊對煤、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限制。記者梳理發現本次調整禁燃區根據清潔取暖和城市開發邊界實際情況將之前I類禁燃區中“西至京滬鐵路延篤馬河路、北至北二環路、南至興工路、東至光明大街”和“西至仁和路、北至云莊街、東至東三環路、南至平尹路”的區域范圍劃定成為III類禁燃區。
平原縣的此次政策升級,是響應國家及省級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必然之舉,其精細化管理的思路值得肯定。它傳遞出一個明確信號:改善空氣質量,守護公眾健康,地方政府正在行動。平原縣多部門聯動護航綠色轉型,對違反禁燃規定的行為,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
此次調整是平原縣響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家《高污染燃料目錄》及《山東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具體舉措。通過科學劃定禁燃區域并細化燃料管控類別,旨在精準發力,削減燃煤污染排放,持續改善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守護居民健康。
市民及相關企業請密切關注所在區域分類及具體禁燃要求,提前規劃,主動進行清潔能源替代。詳細禁燃區邊界地圖及燃料組分限值表,請參閱平原縣政府發布的正式通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