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智群 通訊員李睿)近日,武城縣法院妥善調解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實現法律、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2025年2月,馬某為其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一款產品,合同于當月生效。2025年7月至9月,被保險人確診重疾,多次住院治療并產生高額醫療費用。然而馬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雙方就投保人投保時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責任承擔及醫療費用賠付產生爭議,馬某遂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梳理案件事實,精準鎖定爭議焦點。考慮到被保險人正處于重疾治療關鍵期,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面對面協商。法官一方面向保險公司釋明法律規定與行業規范,引導其正視經營責任;另一方面向當事人解讀合同條款與法律要求,耐心釋法明理。經過多輪細致工作,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保險公司同意在扣除雙方確認的非承保范圍費用后,向馬某支付相應保險金,解決當事人燃眉之急。
法官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時,務必如實告知自身健康狀況、既往病史等重要信息,保險公司應明確告知合同條款、責任免除、理賠流程等關鍵內容,保障投保人的知情權與選擇權。